公股銀行特考考試介紹
銀行特考考試日期與資格
銀行特考報考日期
招考銀行 | 考試別 | 報名日期 | 考試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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兆豐銀行 | 111年新進行員甄選 | 111.1.19-2.19 | 111.3.06 |
第一銀行 | 111年新進人員甄選 | 111.02.25 - 111.03.09 | 111.3.27 |
臺灣中小企銀 | 111年新進人員甄試 | 111.02.11 - 111.02.23 | 111.3.12 |
華南銀行 | 111年第一次新進人員甄試 | 111.04.22 - 111.05.11 | 111.05.28 |
臺灣銀行 | 111年新進人員甄試 | 11.06.02 - 111.06.15 | 111.07.09 |
臺灣土地銀行 | 111年新進人員甄試 | 111.07.01 - 111.07.13 | 111.07.30 |
中國輸出入銀行 | 111年新進工員甄試 | 111.07.15 - 111.08.01 | 111.08.13 |
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理財人員 | 111年理財人員第一輪甄選 | 111.08.26 - 111.09.21 | 111.10.16 |
兆豐銀行 | 111年第二次新進行員甄選 | 111.05.13 - 111.05.25 | 111.06.12 |
彰化銀行新進人員甄試:111.03.18 - 111.03.28 | 111年新進人員甄試 | 111.03.18 - 111.03.28 | 111.04.16 |
銀行特考報考資格
甄選類別 | 招考銀行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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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匯人員(六職等) | 臺灣企銀 | 1.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2.英語程度通過任一語言相關測驗標準者。 |
授信人員(六職等) | 臺灣銀行 | 1.學歷: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2.工作經驗,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 (1)銀行企業金融授信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。 (2)銀行消費金融授信及銀行企業金融授信相關工作合計3年以上經驗。 (3)銀行消費金融授信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。 |
法務人員/法律組(六職等) | 臺灣企銀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法律系所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具律師資格錄取者(須完成律師訓練並於口試時提出律師證照)以七等一級資格進用。 |
第一銀行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學校,法律相關科系畢業,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 | |
臺灣銀行 | 1.國內大學法律學系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 2.國內、外研究所(不限系所)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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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銀行 | 國內外大學(含)以上學校法律系所畢業,並已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 | |
資訊人員/ 程試設計員(六職等) | 臺灣企銀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資訊相關系所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,或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商業相關系所(含商學院、管理學院、經濟系及統計系)畢業,取得學士以上學位,且修習過資訊相關課程或具程式開發經驗者。 |
第一銀行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學校,資訊工程相關科系(請參閱甄選專區常見問答)畢業,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 | |
彰化銀行 | 國內外大學(含)以上資訊、統計、數學、物理、電機及電子相關系所畢業。 | |
一般金融/金融組(六職等) | 第一銀行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學校畢業,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 |
資訊人員(五職等) | 臺灣企銀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資訊相關系所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 |
臺灣銀行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| |
一般櫃檯/櫃檯組(五職等) | 臺灣企銀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 |
第一銀行 | 高中、職以上學校畢業,並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| |
彰化銀行 | 國內外大專(含)以上學校畢業,並持有畢業證書者。 | |
外勤人員/外務組(五職等) | 臺灣企銀 | 1.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 2.已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。 |
第一銀行 | 1.高中、職以上學校畢業,並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2.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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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銀行 | 1.國內外大專(含)以上學校畢業,並持有畢業證書者。 2.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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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金融/金融組(五職等) | 臺灣銀行 | 國內、外專科(含)以上學校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|
合作金庫 | 國內、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。 |